建筑淤泥填满池塘!破坏耕地“黑手”被抓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但偏偏有人为蝇头小利
肆意破坏耕地
日前三乡查获一起
倾倒建筑淤泥的案件
这是鸦岗村土辽心一农田用地
现场可见
约800立方米的淤泥填满整个池塘
性质十分恶劣
执法人员与违法当事人确认犯罪现场
经查,违法人林某以每车200至300元收取建筑工地淤泥处理费,运往上述地块进行倾倒,并支付承租人陆某明每车80至100元费用,目前已倾倒建筑淤泥800立方米左右。
源头追溯
鸦岗村土辽心鱼塘地块承租人陆某明,是本地村民,于2008年起租用村集体土辽心土地25亩至今。从2017年左右起,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和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的情况下,以三轮车每车30元、货车每车100元的费用擅自收纳建筑垃圾,经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后,依旧未对已收纳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的处理,而是采取就地填埋、表面覆盖泥土以为能够瞒天过海。
经初步探查,在浅薄的覆盖土层下埋藏了2米左右的垃圾,当中夹杂了建筑渣土、砖块瓦碎、混凝土、废木料和大量难以自然降解的塑料,这些物质已严重破坏了农用地生态环境,按目前估算,村集体需要花费巨大的费用进行生态修复,之后才能还田于民进行复耕。
目前,林某、陆某明等相关违法人员已被立案侦查。
举报电话
三乡镇扫黑办
(0760)86381226
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0760)86686555
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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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镇和周边地区已有多家
处置建筑垃圾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不要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肆意破坏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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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陈梓兴编 辑:杨韶艳责 编:郑淑芳 袁旺编 审:郑伟强素材来源:三乡镇综治办 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